新華社杭州4月30日電(記者許舜達、方問禹)記者30日從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獲悉,自5月1日12時起,東海將全面進入伏季休漁期,最長休漁時間為四個半月。5月8日后,浙江省將禁止銷售帶魚、大黃魚、小黃魚、銀鯧、鮐魚(青占魚)、三疣梭子蟹、蝦蛄、龍頭魚8種海洋捕撈冰鮮或活體水產品。
按照伏季休漁規定,浙江全省范圍內近1.7萬艘應休漁的海洋漁船應于5月1日12時前返回船籍港停靠進港。其中,單船桁桿拖網(桁桿拖蝦)、籠壺類、刺網類、圍網類及船敷箕狀敷網(敷網)作業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;除單錨張綱張網(帆式張網)外的其他張網作業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;單錨張綱張網(帆式張網)、拖網類及其他未列舉海洋捕撈作業休漁時間均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。